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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薪族过度加班,谁来关注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2日 10:0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经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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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保”、“分配”、“就业”、“医疗”……一个个民生热词被全国两会上的代表委员热议,而一个劳动者经常遭遇的侵权问题,却鲜有问津――过度加班。上述这些观点折射出在“强资本、弱劳动”格局下,人们对劳动权益的维护特别是休息权的关注,正从无奈走向漠然。庞晓丽委员认为,“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不能自主掌握,是造成‘过劳’现象普遍的主要原因。”(3月9日中工网)

  “过劳”一词源自日语,是指因工作时间过长,劳动强度过重,心理压力太大,从而出现精疲力竭的亚健康状态,由于积重难返,导致突然引发身体潜在的疾病急性恶化,甚至危及生命。

  最近几年,随着经济快速发展,“过劳”现象在我国呈蔓延趋势。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女职工部一项调查显示,受访的3624名女农民工中,每天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的有2220人,占66.3%;每天工作时间超过11小时的129人,占3.5%;有41.1%的人每周只能休息1天,还有251人几乎没有休息时间。

  中国正在向城市化和社会化过渡,转型期间,各种竞争压力急骤增加,为了保持社会的高速发展,不少紧缺人才被透支使用,无论在精神上还是在身体健康上都面临着巨大的冲击。一些用人单位采取延长工作时间和增加用工强度的办法,达到减少用工、降低成本的目的。而劳动者为了生计,为了得到单位的认可和提拔重用,只得以健康甚至生命作为代价,被动接受各种影响生活和生命质量的苛刻条件。

  面对过度加班,须多管齐下。一是从法律层面上对劳动者加以保障。劳动监管部门要加大劳动法的宣传及贯彻实施力度,教育引导决策者与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和理解科学发展观,树立真正的“以人为本”的健康发展理念,保持劳动者的身心健康与单位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协调一致性。二是工会组织要创造性地开展维权工作。针对用人单位过度加班现象,工会组织要挺直腰板为职工说话,先与管理者平等协商,如若不行,可为职工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三是职工本人要珍爱自己的生命健康。作为职场人,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敢于向过度加班说不;同时也要忙里偷闲地去放松调节自己,丰富自己的业余生活,为自身减压。

  关注劳动者休息权,就是关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活力,就是关注社会的和谐。过度加班不应成为职场常态,也不应让劳动者从无奈走向漠然。

责任编辑:李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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