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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法院发首份污染禁止令 私人豆腐作坊被禁产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2日 00:2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经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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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上午11时许,曾经浓烟熏人半年的忠州某私人豆腐作坊,被禁止生产。经忠县环保局申请,万州区环保审判庭当面送达污染企业禁止生产令。有关方面表示,这是我市首起公益诉讼申请,也是首份环保禁止生产令。

  忠州镇新桥村个体户眭庭满,在居民住宅楼房底楼开设豆腐加工作坊,生产过程中直接燃用原煤,时间长达6个月。当地环保监察部门曾多次上门做工作,要求其迁移并达标排放,但其以找不到地方为由在原地继续生产。

  忠县环保局于3月5日向万州区法院申请环境保护禁止令,并提供担保。环保审判庭当天受理,第二日下达禁止令并当面送达,现场贴封据封条。

  忠县环保监察大队长陈庆国说,眭庭满豆腐作坊设置在居民住宅楼房底楼,每天生产8小时,燃用原煤100公斤,直接排放粉尘等污染物5公斤以上,危害了邻居生活环境。

  万州区法院环保审判庭庭长陈伟说,鉴于眭庭满豆腐作坊污染时间长,危害大,审判庭认为,在不特定的人群遭受环境污染侵权损害的紧急情况下,为维护公共利益,有权申请环境保护禁止令,禁止令送达次日起,申请人忠县环保局应在15日内向环保审判庭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法院将解除环保禁止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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