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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李 卓)去年发布的《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已于本月1日正式实施,但该指南并非强制性标准,还没有法律约束力,不能从实质上对车内有害物质进行抑制。“两会”期间,吉利集团董事长李书福提交了《关于提升车内空气质量、防范车内环境污染》的提案,呼吁将车内空气质量的评价标准从指南升级为强制标准。
他在提案中建议,由国家环保部、质检总局牵头建立权威的乘用车内空气质量检测和发布机构,像中国新车评价规程(C-NCAP)那样,定期对市场上的新车空气质量进行抽检、发布,给予消费者系统、客观的车内空气质量信息,使消费者真正对车内空气污染有知情权。对于各地的检测机构必须要求通过国家的资质认证,能够出具国家认可和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并尽快将《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转变到国家强制性标准。
近年来由车内空气污染引发的纠纷、诉讼也日渐增多,已发生多起因车内空气污染伤人致死的事件。相关机构发布的调研报告显示,车内空气健康状况极不容乐观,其中车内空气中所含的TVOC与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比较平均超标30%。由于中国没有这一套控制标准,所以导致了大量外国品牌汽车在中国投放的产品与在欧美投放的产品标准不一致。
李书福表示,近年来,国内自主品牌车企逐步开展了车内环境污染控制工作,不少自主品牌车型已超过众多合资品牌车型,但是,由于没有统一法规要求,各汽车企业结合自身情况及销售区域,衍生出不同的测试方法及管控手段,其车内环境品质控制技术水平也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