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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3月8日讯 记者辛红 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市场化改革正式启动。保监会今天下发《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今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将至少每两年测算一次商业车险行业参考纯损失率,保险公司可以参考和使用协会示范条款和行业参考纯损失率拟订车险条款费率,满足“拥有30万辆以上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承保数据”等条件的公司还可以自行开发商业车险费率。
此次改革的目的是形成以风险损失率为基础、市场化为导向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形成机制,初步确立了市场化的定价机制。
针对以往车险理赔中容易发生纠纷的免责条款效力的问题,通知强调,对保险条款中免除保险公司责任的条款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通知还规范了商业车险免责条款,明确车险条款设置适当的免赔额和免赔率,遵循条款清晰明确、风险共担比例公平合理、不损害被保险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同时,通知还明确了“高保低赔”、“无责不赔”等热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