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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俊欣荣膺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1日 05: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法制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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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北京3月8日讯 记者李娜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决定,授予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检察院副科级检察员马俊欣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并号召全国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向马俊欣学习。

  马俊欣从事检察工作25年来,身残志坚、自强不息,以坚强的毅力承受着常人难以承受的困难和痛苦,坚守本职岗位,忘我无私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他面对命运顽强不屈,面对工作勤恳敬业,面对组织满怀赤诚,面对群众满腔热忱,面对名利淡泊宁静,面对生活乐观向上,是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纯洁性的优秀代表,是忠实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典范,是深刻诠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时代先锋。

  最高检号召全国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推动检察事业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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