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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事迹上了《人民日报》头版头条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0日 12: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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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郑州2月7日电(记者高传伟 通讯员刘立新)《人民日报》2月6日头版头条配题记刊发了题为《钢铁这样炼成——记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检察院检察官马俊欣》的长篇通讯(2011年12月2日《检察日报》八版整版作过报道),在河南省各级检察院引起强烈反响,该省检察院迅速发出通知,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向马俊欣学习活动。

  通知要求各级检察院充分发挥马俊欣这个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强力推进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

  现年46岁的马俊欣,是河南省郏县检察院副科级检察员,中共党员。1983年,马俊欣以郏县文科第一名的优异成绩考入山东大学法律系。1987年大学毕业前夕,马俊欣在一次体育训练中不慎摔伤,造成颈椎骨折,落下了左手左腿瘫痪的后遗症。大学毕业后他被分配到郏县检察院,先后在反贪局、办公室、政治处、法律政策研究室、业务监管中心等部门工作。从检25年来,马俊欣克服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2011年以来,郏县检察院、平顶山市检察院、平顶山市委政法委、平顶山市委先后作出向马俊欣同志学习的决定。河南省检察院为马俊欣记个人一等功,并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向马俊欣同志学习活动。

  两天来,该省检察机关掀起了学习检察系统“保尔”马俊欣先进事迹热潮,成为广大检察干警热议的焦点。河南省检察院检察长蔡宁表示:“俊欣同志是检察系统的‘保尔’,他身残志坚,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是我们检察系统学习的榜样!”马俊欣的同事张琳深情地说:“我和马俊欣在一起工作了3年,他对生活的热爱、工作的负责和生命的坚韧、信念的坚守深深地感动着我,感动着我身边的每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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