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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长沙3月7日讯(报记者 任文婧 实习生 李明儒 通讯员 刘新 刘曦阳)昨日,长沙县法院的法庭上,当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被告人之一的彭某,却对自己偷的猪到底有多重这一点仍“斤斤计较”。去年,长沙县出现了一伙“偷猪大盗”,7个人从偷猪到贩卖,3个多月,偷了264头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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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价上涨,他们找到了新“商机”
去年3月的一天,彭某和3个朋友吃饭时,从“缺钱”的话题聊到了“最近猪价上涨,市场上都卖得挺贵。”于是,几人决定向长沙县内几个村子里的猪下手。
去年3月21日凌晨,彭某开着面包车,带王某等3人来到长沙县窑上村,进行了第一次偷猪行动。
“村子里猪圈到处都是,不用费事去踩点,车开到哪就偷到哪。”彭某说,他们一般四个人一起行动,用木棍或是千斤顶撬开猪圈的窗户再偷猪。
“偷猪可不是人人都行的。”彭某颇为得意地说,因为偷了20多次,自己很有经验,“一般不偷大猪,大猪一碰就叫,会把人吵醒,而小猪不会。”翻窗进入到猪圈以后,一般是一个拿着纤维袋,一个去抓小猪的后腿,然后直接扔到纤维袋里。“小猪一般二三十斤,如果被发现,抱着猪就可以跑,也不会被抓到。”
第一次偷猪成功后,这四人一发不可收拾,在3个多月内连续偷猪23次,偷猪264头。而偷到的猪,则连夜贩卖给事先联系好的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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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他和法官“斤斤计较”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后,对其他指控没意见的彭某,对自己偷的猪到底有多重这一点很有意见。
“起诉书上写的好多猪都超过22斤了,而我们只有四次偷的猪超过22斤而已。”彭某觉得有点“冤”。
“你怎么知道其它的猪都没有超过22斤呢?”法官询问。
彭某胸有成竹,“22斤以下的小猪偷的时候不会叫,因为经常偷,我有经验。”旁听席上响起笑声。
“肃静。”法官继续询问,“你是汩罗人,为什么要跑到长沙县来偷猪?”
彭某有点不好意思,“不能偷附近的,免子不吃窝边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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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脸见女儿,希望她好好读书”
公诉人询问完彭某后,第二被告王某上庭接受询问。彭某被法警带到了羁押室。
“我知道偷猪不对,请求法院宽大处理。”原本在长沙做油漆工的彭某,每个月也有3000多块钱的收入,日子过得还可以。
“一时贪婪,其实一共也就赚了两三万块钱而已,付出的代价太大了。”彭某最后悔的,是自己的行为肯定会影响到12岁女儿将来的生活。“我没脸见她,只希望她好好读书,好好生活。”彭某说。
由于案情较为复杂,法官决定择日开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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