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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深交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表示,创业板退市制度方案修改意见已得到证监会批复,深交所相关部门正积极修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有关退市的章节和条款,可以肯定的是3月底一定能完成,再上报证监会批复,就可以正式实施。
据了解,目前已征求意见并修改完成的《创业板退市制度修改意见稿》包括6个方面,其中最受关注的是两个新增加的退市条件:一是创业板公司在最近36个月内累计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3次的,其股票将终止上市;二是创业板公司股票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的,其股票将终止上市。同时创业板将不再实施现行的“退市风险警示处理”方式,连续三年亏损将直接退市。
部分业内人士质疑创业板退市制度过于宽松,操作性不强。中原证券策略分析师李俊表示,“3年被公开谴责3次”这个条件在执行上存在较大难度,也存在较大的博弈空间。而且创业板公司规模小,股份数额低,股价很容易被人为操控,“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恐怕较难出现。深交所方面也表示,创业板在短期内出现股价低于面值的可能性不大。
不过,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微博)认为,创业板退市制度实际上与主板的主要区别就是直接退市,让上市公司没有咸鱼翻身的机会,这样可以给恶意炒作垃圾股的投资者一个警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