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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为经济发展创造宽松环境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10日 10:1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北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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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齐齐哈尔3月8日讯 今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取消和减免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市物价部门采取措施认真部署检查各项减免政策落实情况。

  市物价局第一时间在我市多家新闻媒体宣传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和财政厅关于《关于取消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收费的通知》(黑财综【2012】6号)、《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黑财综【2011】156号)和《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人防工程义务工费收取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黑人防发【2012】15号)等文件,让企业、职工和社会各界及时掌握国家和省的优惠政策。此外,该局还通知各执收部门落实减免政策,并在各收费单位的《收费许可证》上及时注销和注明相关政策,把住收费第一关,切实防止乱收费行为发生。他们还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积极组织对涉企收费开展专项检查,对国家和省减免政落实不到位的及时纠正,对举报向企业乱收费的给予及时查处并反馈,真正做到为企业保驾护航,为我市的经济快速发展做贡献。

  经物价部门测算,上述规定共取消了涉及工商、公安、税务、交通和国土等22个部门3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涉及我市各部门收取的有公安部门的消防安全培训费、税务部门的发票工本费、国土部门的土地登记费和住建部门的房产档案出证费等13个部门的14项收费,取消后每年可减轻我市各类企业负担达823.21万元。另外,还降低了人防工程义务工费收费标准,由市区职工的每人每年12.6元降为每人每年12元,县(市)降为10元,共涉及到全市缴费人员156451人,每年可减轻社会各界负担达1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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