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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网讯 昨日(6日),由广东省贸促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广州办事处共同举办的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标准造船合同(上海格式)广州地区推介会暨标准船舶修理和改装船合同讨论会在广州举行。广东省贸促会副会长陈秋彦出席会议并致辞,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蔡鸿达秘书长和中国标准造船合同研究起草小组组长、资深船舶合同专家戴耀南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对标准造船合同(上海格式)的出台背景、内容、特点、作用等进行了宣讲和解读,并和与会代表进行了交流讨论和提问答疑。广东地区造修船企业代表、海事海商法律专家60余人参加了本次活动。

广东省贸促会党组副书记、副会长陈秋彦在会上致辞
陈秋彦副会长指出,上海格式的出台填补了我国国家级造船格式合同的空白,打破了我国造船企业长期以来一直沿用西方国家通用造船合同的局面,在国际造船领域彰显了中国的话语权。而且,上海格式由保持中立的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牵头起草,吸收了国际造船合同的长处,考虑了船舶科技的发展及国际海事领域陆续推出新规范、新标准,结合目前我国本土中小造船企业实际现状,力求平衡合同各方利益。可以说,上海格式既符合中国国情,又与国际接轨,为造船当事人提供了一个现代化的、可选择的、综合性的平台,有利于我国造船业的健康发展。
"拥有国际化的标准,意味着更多的话语权,更高的行业地位,对繁荣我国造船业、强化航运软实力意义深远。"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秘书长蔡鸿达说。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标准新造船合同(上海格式)于2011年1月对外正式发布,而这之前,我国造船界一直沿用传统的通用造船合同。由于国际航运及造船规则标准的话语权掌握在西方发达国家和地区手中,中国造船与航运业一直处于弱势状态。上海格式的发布受到造船企业的欢迎,企业普遍认为,上海格式更符合中国的行业实践和惯例。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英文简称CMAC,中文简称海仲)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依法组织设立的民间性常设仲裁机构,主要以仲裁的方式,独立、公正地解决契约性或非契约性海事、海商、物流和渔业争议。海仲在广东省贸促会设有办事处,办事处接受当事人的仲裁申请,提供有关仲裁的法律咨询,传递最新的仲裁信息,协助当事人订立有关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
(南方网编辑:谢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