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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网伊春3月7日讯(刘钧记者华方芝)2日至4日,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派出检查组一行2人,在市农委相关领导陪同下,对我市有机食品认证企业进行突击检查。
据介绍,按照中绿办〔2012〕1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落实对有机获证企业进行检查的紧急通知》精神,省检查组先后深入到我市雪中王、林都、丰园、森骄、佳南、九河泉米业、福生冷冻食品等7家有机食品认证企业,围绕获证产品的产地环境、原料来源、生产过程、质量管理、标志使用等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并进行现场问询、查阅相关文件记录。
在检查中发现,我市有机食品认证企业都能严格按照有机食品标准进行生产、销售,没有伪造、冒用、超期及超范围用标问题,检查组对我市有机食品监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个别企业生产、销售记录不完善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指导企业申请使用新的国家有机产品认证标志,该标志能够从市场溯源到每张对应的认证证书、产品和生产企业,新的认证标志从今年3月1日起启用,旧的认证标志在2012年7月1日前使用完毕。通过此次检查,增强了我市获证企业严格按照有机食品标准进行生产、销售和正确使用标志的意识,对提高我市森林有机食品的产品质量和知名度将发挥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