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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 昨日,深圳交警新浪微博第一次与网友互动交流,收集电单车限行的意见,为即将出台的“限电”政策作参考。据了解,“深圳交警”的微博也将由此开始,每月至少开设一次专题互动。
3月2日上午,深圳交警在其新浪微博“@深圳交警”上发布消息,称在3月6日10时至12时,交警局“限电办”、法制科、违例科民警将与网友互动交流,收集深圳主干道电单车限行意见。
2月13日,深圳市交警局公布了《关于在我市部分区域道路限制电动自行车和其它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行驶的意见的通知》,称从4月1日起,深圳市城市快速干道、城市主干道以及各区主要通行路段,拟全天禁止电动自行车和其它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行驶。
短短2个小时,共有600多名网友参与到活动中来,收到网友的评论388条,转发236次。记者查阅“@深圳交警”微博内容看到,网友对限行电动车持赞成意见占大多数。
在此次微博交流中,有多位网友对特殊行业,如邮政、快递、送水等,希望持证上路。“@深圳交警”答复称,深圳交警局正在研究制定特殊行业车辆规范管理的具体办法,定稿后再征求相关行业的意见。“交警局将结合深圳实际情况,对于这些单位所使用的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此次拟暂不列入限行,避免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对预特殊行业的电单车,网友“@广荣_YI”还提出管理建议,对于特殊行业须配备电动车的(煤气、报纸、快递等),建议以单位名义申请通行许可证并交保证金,还得安排人员上课学习,出了问题除了与个人挂钩还与单位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