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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退市制度实施在即 整体估值面临考验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9日 12:0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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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深圳3月7日电(记者武彩霞、赵瑞希)日前,深交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表示,创业板退市制度方案修改意见已得到证监会批复,深交所相关部门正积极修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有关退市的章节和条款,可以肯定的是3月底一定能完成,再上报证监会批复,就可以正式实施。

  业内专家分析认为,按照即将实行的退市制度标准,两年内可能不会有创业板公司退市,但是退市制度作为一个重大指标性事件,可能对创业板整体估值及投资者投资理念转变产生一定影响。

  两年内或无一家创业板公司退市

  据了解,目前已征求意见并修改完成的《创业板退市制度修改意见稿》包括6个方面,其中最受关注的是两个新增加的退市条件:一是创业板公司在最近36个月内累计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3次的,其股票将终止上市;二是创业板公司股票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的,其股票将终止上市。同时创业板将不再实施现行的“退市风险警示处理”方式,连续三年亏损将直接退市。

  部分业内人士质疑创业板退市制度过于宽松,操作性不强。中原证券策略分析师李俊表示,“3年被公开谴责3次”这个条件在执行上存在较大难度,也存在较大的博弈空间。而且创业板公司规模小,股份数额低,股价很容易被人为操控,“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恐怕较难出现。深交所方面也表示,创业板在短期内出现股价低于面值的可能性不大。

  不过,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认为,创业板退市制度实际上与主板的主要区别就是直接退市,让上市公司没有咸鱼翻身的机会,这样可以给恶意炒作垃圾股的投资者一个警醒。

  然而,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表示,估计两年内,创业板可能不会出现退市案例。他说,创业板巨额超募资金可以确保公司在未来几年不会出现资不抵债情况。按照连续三年亏损的退市标准,要想出现第一家退市公司要在两年后。

  深交所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目前291家创业板上市公司全部公布了2011年年度业绩,没有1家公司亏损。有业内人士表示,即使有公司出现亏损,也可以通过“做账”方式,规避连续三年亏损的退市红线。

  然而,平安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王韧认为,不能独立地去看退市制度。当上市条件很严格时,退市制度就应该相对宽松些;上市条件宽松时,退市制度就应该严格些。因此,相对于纳斯达克的退市制度而言,目前我国创业板的退市制度较为宽松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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