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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3月7日消息:据《东方早报》报道,昨天普陀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与众不同是,普陀法院将巡回法庭开在了巴士三汽公司办公楼内,巴士三汽公司所属各部门负责人、驾驶员等50余人旁听了整个庭审过程。
自行车与公交车相撞,骑车人受伤。交警认定,骑车人主责、公交车次责。但骑车人不服提起诉讼,索赔各类损失30余万元。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及代理人就案件事实、法律依据等问题进行了辩论、提交证据,法庭也根据双方申请进行了证据调查并当庭宣读。
巴士三汽一个50人的会议室作为巡回法庭,庭审持续一个多小时,巴士司机们认为,这是一次难得的学习机会,可以了解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作者: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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