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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秦东颖)美国联邦法院日前公布桑兰的前代理律师海明的“公开道歉”,道歉对象是桑兰跨国官司的被告。对此,桑兰的代理人黄健昨天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海明的个人行为,对正在进行的桑兰官司不会有影响。”
海明在其“公开道歉”中说,“本人在针对刘国生先生、谢晓虹女士和莫虎律师的诉状中,提出了一些欠缺依据、明显恶意和不符合纽约州法律的控罪,因而造成对他们的严重伤害,对此本人非常后悔……我恳求他们的饶恕。”
据悉,桑兰案的被告刘国生、谢晓虹和莫虎已表示接受海明的道歉,请求法官撤销对海明的“R-11”惩罚,但保留对桑兰进行惩罚的要求。
“R-11”是美国联邦民事诉讼法中的一条,针对的是滥诉行为。法官可以依据这一条,对滥诉的一方给予惩罚。被告律师莫虎在去年7月12日提出“R-11”动议,要求法官对桑兰和海明的滥诉行为进行惩罚。
对于桑兰目前成为唯一面对“R-11”条款惩罚风险的人,黄健认为:“海明作为律师一旦受罚,将面临吊销律师执照的风险。对桑兰来说,可能是罚款。但‘R-11’动议最终要让法官来裁定。”
自从海明退出后,桑兰找了新的代理律师徐晓冰。黄健表示:“新律师接手后将对接下去桑兰的诉讼给予正确的法律指导。如果一切顺利,估计3月底进入法庭调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