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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枣庄3月6日讯(记者 白雪岩 通讯员 胡乐彪) 6日,记者从枣庄市教育局了解到,目前枣庄市正向全市8000名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发放2011年秋季学前教育资助金。学前教育助学金按一年分两个学期发放,其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元,孤儿、残疾儿童优先享受资助。
据枣庄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人员介绍,为保障全市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公平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枣庄市从2011年秋季开始全面实施全市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这一政策的资助对象为:全市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包括公办、公办性质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包括托儿所、亲子园等早期教育机构)3岁至5岁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享受助学金,平均资助面不低于普惠性幼儿园3岁至5岁在园幼儿的10%。其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元,具体分为1000元、1200元、1400元三档。
据介绍,这是枣庄市学前教育普及工程首次发放助学金,目前发放的498万元助学金为2011学年第一个学期的助学金,助学金主要用于幼儿在园期间的保教费及伙食费补助。
资助管理中心一位负责人表示,资助时优先资助孤儿、残疾儿童、烈士子女、少数民族儿童和因病因灾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儿童,并向农村贫困地区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