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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城创业人员可享5000元补贴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9日 04:1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大众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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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薄克国 报道

  本报讯 2月29日,青岛市人社局公布,根据青岛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的创业补贴政策,青岛市城乡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可享受5000元的一次性补贴,并从今年2月13日起执行。

  此次创业补贴政策扩大了补贴范围,将扶持对象扩大到外地户籍在青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和驻青高校在校生,补贴标准由原来的3000元提高到5000元。

  申领范围包括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和驻青高校在校生,以及青岛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初次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可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

  申领条件主要有:青岛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派遣期内高校毕业生和返乡农民工于2009年1月1日后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或持有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资质证明,有固定营业场所,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按规定在本企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毕业5年内的外地户籍高校毕业生和驻青高校在校生于2011年10月1日后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或持有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资质证明,有固定营业场所,正常经营满2年,且外地户籍高校毕业生需在本企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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