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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改“二龙分治”局面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8日 09: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方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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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日报讯 (记者/阎锋 通讯员/徐军巧)记者昨天获悉,禅城区劳动争议案件与人事争议案件的处理将合二为一,改变此前“二龙分治”的局面。今后,人事争议领域案件,如聘任制公务员与单位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事业单位干部及聘员与单位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等均由禅城区人社局仲裁机构承担。

  新成立的禅城区劳动人事争议委员会整合了全区原劳动争议处理与人事争议处理的功能,由于承担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这也意味着原由组织部门承担的人事争议处理工作转到人社局。

  今后人事争议领域的案件,如聘任制公务员与单位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事业单位干部及聘员与单位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老师与学校之间的争议、驻禅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等等,均由禅城区人社局仲裁机构承担。

  据悉,201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对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提出了时间表,要求在2011年底全国50%以上的地区要建立仲裁院,在2012年70%以上的市、县、区建立仲裁院,在2013年前全国基本完成仲裁院建设。从2009年开始至2011年期间,禅城就积极和组织部门沟通、协调,筹设整合两个仲裁委员会,通过努力已经成立了佛山五区中第3个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下一步,禅城还将继续与组织部门协调,争取早日挂牌成立禅城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实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实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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