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不但服务要明码标价,优惠活动也应标明起止日期本报记者 高丽莎 通讯员 沈佳
早报讯 手机银行的服务费价格是多少?小额账户管理费要收吗?具体是多少?不少银行收费名目多、不明晰,要弄清这些服务的价格,普通市民心里难有谱。
为规范金融服务价格行为,建立和维护公开、公正、透明的市场价格秩序,保护金融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日前,浙江省物价局下发了关于规范商业银行服务价格明码标价的通知,要求商业银行从4月1日起执行。
年费、工本费等统统明示
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按照该项通知的规定,凡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的商业银行(含分支机构、营业网点)提供服务并收费的,应当按照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商业银行在为金融消费者提供服务之前,应向金融消费者明确告知相关服务项目、服务价格、优惠措施(含生效日期和终止日期)。
根据规定,商业银行在营业场所应当采取标价牌或公示栏和价目表或价格手册,有条件的可采用电子信息屏、多媒体终端、电脑查询等方式实行明码标价。同时,应当在其网站及时公布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项目、服务价格和适用对象。
记者在省物价局的网站上看到,物价部门对商业银行的服务价格标价牌和价目表做出了统一的要求。要求商业银行在明码标价时,标明服务项目、服务价格、适用对象、文件依据(含生效日期)、咨询投诉的联系方式等。以市民常用的贷记卡为例,今后商业银行应公布其年费、滞纳金、补发新卡工本费等10项服务价格,而借记卡要求公示境外ATM查询交易手续费、异地跨系统自主设备取现等11项业务费用。让消费者在办理贷记卡和借记卡时能一目了然。
不明码标价银行将受罚
针对目前银行喜欢推出的各种优惠活动,省物价局要求商业银行实行服务价格优惠活动时,应当明确标明优惠活动的起止日期、优惠前的服务价格和优惠后的服务价格,有优惠条件限制的应当标明优惠条件等。
此外,物价部门还规定,对需要签署服务章程、协议等合同文件的银行服务项目,商业银行应当在相应的合同文件中以通俗易懂和清晰醒目的方式明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价格、优惠措施(含生效日期和终止日期)、与价格相关的例外条款和限制性条款、咨询投诉的联系方式等信息。
省物价部门表示,商业银行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金融消费者接受服务,不得收取未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商业银行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或者利用标价形式和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的行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