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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寿险消费误导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8日 03: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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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5日讯(记者 郝文杰 通讯员 张树泉) 5日,记者从东营市保险行业协会获悉,东营保险业将建立抵制销售误导承诺书制度,重拳治理寿险消费误导,保护消费者权益。

  建立承诺书制度后,东营市各人身保险公司签订代理协议的全体营销人员和取得保险代理资格证书并为人身保险公司代理保险业务的银行邮政部门员工都将纳入抵制误导消费承诺的范围。

  承诺书内容由东营市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签名承诺书一式三份(营销员自留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协会留存一份)。

  据了解,抵制误导消费承诺书中共有12项承诺。在告知义务方面承诺:“在客户投保前向客户明示销售产品的经营主体及保险条款,重点讲解保险责任、除外责任、犹豫期、保险期限、缴费年限、退保损失等事项”。

  针对“存单变保单”的情况,保险行业协会要求从事银邮代理保险业务时,不混淆保险产品和银行产品概念,不夸大保险产品收益,明确说明投资性保险产品的费用扣除情况和投资风险及收益的不确定性。

  承诺中还包括,根据客户需求和经济承受能力推荐合适产品,不强迫客户购买不合适的保险产品,在客户明确拒绝投保的情况下不向客户继续推销保险产品等内容。

  东营市保险行业协会此次实施的承诺制度中还明确规定了对于违反承诺行为的处理办法。保险行业协会将通过明查暗访、举报投诉等途径随时关注保险营销员践诺情况。对查实的违诺行为,依据其性质及造成的危害后果分别给予处理。违反承诺处理共分六种处理方式,最重的处理为从业禁止。也就是说,如果保险从业人员违反承诺,经查实后,最严重的将被禁止从事该行业。

  从业人员承诺书制度是东营保险行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举措。

  作者:郝文杰

  张树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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