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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潘斌通讯员中消宣)3月3日中午,坦洲镇欣锠鞋厂一厂房楼顶,一名男子欲跳楼轻生,以死相胁要求厂方赔偿他因被开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经过多方协商达成协议,最终厂方当场赔偿了该男子12000元。
当天中午11时45分,坦洲消防专职中队接到报警,称欣锠鞋厂一厂房楼顶上有一名男子跳楼轻生,情绪比较激动,情况十分危急。中队马上派出力量赶往现象处置。指挥员和派出所民警了解情况后上前进行劝说,并问他有什么条件,轻生男子多次要求厂方赔偿他的损失。经与厂方负责人协商,最终达成协议。厂方考虑到后果的严重性,按当事人要求拿出12000元赔偿给当事人。最后派出所民警将当事人带到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