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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直机关下发《关于贯彻落实青创〔2012〕1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省直机关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就扎实推进省直机关创先争优活动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各单位突出工作重点,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通知要求围绕服务中心,积极创先争优。牢牢把握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以“四个坚持”和“四个发展”为主要方法、路径,紧扣稳增长、控物价、调结构、惠民生、抓改革、促和谐,进一步找准创先争优服务中心工作的着力点、切入点,确定争创主题,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组织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重大项目、重点工作和急难险重任务中勇挑重担、奋勇争先,积极服务全省“十二五”规划和“四个发展”。
通知强调深化为民服务,促进社会和谐。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深入基层、学习基层、服务基层、指导基层。各单位党组(党委)要认真研究制定直接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引导群众的具体制度。结合新阶段扶贫工作、“党政军企共建示范村”活动,帮助基层消除贫困、改善民生、破解发展难题,大力推进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继续深入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与村党组织结对共建工作。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就近与生活困难党员、家庭困难群众开展“一对一、户帮户”帮扶制度。组织机关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新录用公务员到条件艰苦地区、村(社区)挂职锻炼、增长才干。继续深入推进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创先争优,提升为民服务质量,努力把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打造成群众满意工程。
通知指出落实新一轮“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任务,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要按照省委要求,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深入开展新一轮“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着力破解基层组织建设难题,分领域、分行业树立各具特色的党建品牌。同时要树立基层支部创先争优标准,建立健全基层党建考评体系等党建工作制度,打牢基层组织建设基础,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
同时,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坚持书记抓、抓书记,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活动,广泛开展对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的点评。各党建联系组组长单位要积极发挥作用,按照创先争优活动有关要求,有计划地开展各项活动,督促指导各成员单位落实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