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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3月4日讯记者朱磊“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规范民间金融运行的法制体系。”民建中央在向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递交的提案中发出上述呼吁。
提案指出,近年来,由于资金供给紧张和融资成本快速上涨等压力,中小微企业融资困难,一些企业因借贷高利资金等原因出现资金链断裂和企业主出走的现象。而另一方面,民间资本投资渠道狭窄找不到出路,大量流向虚拟经济领域,民间高利贷现象愈演愈烈。
提案列举了目前民间金融借贷存在的主要问题有:现行法律法规对民间借贷行为没有统一规定,容易诱发非法吸储、非法放贷、非法集资等,干扰正常金融秩序;民间投资渠道狭窄,助长了炒作投机行为,弱化了国家宏观调控效果;缺乏诚信使得小额贷款公司和私募基金等为控制信贷风险不得不以高息投放,民间借贷持续在高位运行;对服务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机构的优惠政策和支持力度不够等。
为此,民建中央建议,尽快制订出台民间借贷管理条例,明确民间借贷的主体、基本原则、用途、管理机构、利息、担保、法律责任等,适时制订民间借贷管理法,从立法层面来规范民间借贷关系,使民间借贷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同时,加强对民间金融的引导和监管,加大对非法金融的打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