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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3月5日——“学雷锋日”。同时,这一天也是中国青年志愿者日。
50年前,似乎没有任何证据能坐实雷锋践行了一名“志愿者”的理念,因为彼时的中国,还没有作为公共生活理念与制度安排的志愿规则的概念。然而今天,当我们将雷锋精神中的“立场、精神、风格、斗志”时代化之后,洋溢其间的最贴切坐标,就是志愿精神。志愿精神在国际上的定义有三:志愿,不为报酬,利他。因此,在1994年12月5日,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成立时,将中国青年志愿者日定在了每年3月5日。
西方有学者指出,“如果说人类发展前500年是技术革命带动全球的经济发展,那么今天,人类正处于一个十字路口,面临的问题越来越多。后500年社会学、社会服务将成为地球上生存的重点,人类也将开始重新调整自己。”调整是一种重塑,而重塑是新的力量整合。2008年汶川地震以来,历经一系列重大灾难与国际活动的洗礼,志愿精神在中国已经从顶层设计到坊间田头内化为公共生活的一部分,兑现为转型期的公民责任感与多元社会的公共道德感——也正因如此,他们比“感动中国人物”少了一份悲情,多了一种更人性、更亲切的社会责任。
志愿精神应该也有必要成为新时期下雷锋精神的发扬和传递。一方面,精神的学习本身就是与时俱进的传承,纠结在过时的“阶级立场”等历史符号上,不仅无益于雷锋精神的发扬,反易落入形式的窠臼;另一方面,正如全国政协委员崔永元近日受访时所言,“网民恶搞雷锋形象的事情值得警惕,但没必要对骂,希望他们慢慢了解雷锋和那个时代——雷锋是人不是神。”将雷锋还原成一个可信可感的“人”,比过度完美与“日记式”纪念更有意义。这是一个求真与务实的年代,雷锋精神不能总是穿着“中山装”,它也可以是“牛仔裤、超短裙”。我们不需要一个“神化”的雷锋,却寄望一种可供救赎的小清新精神。
3月1日,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在北京召开视讯会议,研究部署“弘扬雷锋精神、开展志愿服务”工作,要求以弘扬雷锋精神为主题,建立完善参与广泛、形式多样、活动经常、机制健全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着力提升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事实上,区别于西方社会历经数十甚至上百年的公民精神孵育,短短30多年时间,中国就要面临转型社会衍生的社会服务、福利救济等诸多“志愿性”症结,我们希望市场的力量廓清权力的边界、希望公民责任肩负起现代担当……然而这一切,都需要成熟的志愿精神与志愿体质坚实支撑。
我们需要学雷锋——不仅为弥合道德滑坡的社会风险。作为现代志愿精神的吁求与实践,雷锋仍能成为这个时代的行为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