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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工业和信息化部获悉,工信部决定在山西省、上海市和陕西省开展甲醇汽车试点工作。
据工信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要力争经过2~3年的试点工作,完成对高比例甲醇汽车适用性、可靠性、经济性、安全性、环保性评价;明确甲醇汽车产品相关技术规范,制定主要标准,建立甲醇汽车相关标准体系;提出高比例甲醇汽车替代燃料相关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建设和管理规范;研究提出甲醇汽车产业政策建议。
“十一五”以来,甲醇作为车用替代燃料逐步发展,《车用甲醇汽油(M85)》和《车用燃料甲醇》两项国家标准颁布实施,甲醇汽车开发、试验等活动取得积极成果,特别是在柴油机上实现了技术突破,为甲醇燃料代替柴油提供了可能。
这位负责人表示,试点工作的主要目的,就是在实践中对甲醇燃料和甲醇汽车的安全性进行全面验证,并对甲醇作为车用燃料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做进一步评估。甲醇汽车试点工作将坚持积极稳妥、安全第一的总体要求,严格按照限定地域、限定燃料、限定用车的原则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