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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新网报道 在浙江省乃至全国低丘缓坡开发利用上先行一步的丽水,近日正式被国土资源部批准列为全国首批试点,承担为全国提供借鉴经验的重任。
丽水素有“九山半水半分田”之说,因“秀山丽水”而闻名,也被称为“浙江绿谷”。该市有可供开发利用的低丘缓坡面积约192万亩,其中适宜建设的约27万亩。2006年,丽水经济开发区被列为浙江省首个低丘缓坡开发利用试点。通过开山辟地、削峰填谷,至今丽水经济开发区已拓展工业用地空间15.5平方公里,工业总产值从2003年的1.8亿元,增加到去年的248亿元。向低丘缓坡要空间,保护的耕地折算达1.55万亩。
国土资源部在《关于浙江省低丘缓坡未利用土地开发利用试点工作方案的复函》中指出,首批试点在丽水市、金华市、衢州市辖区范围内进行,项目区面积控制在10885公顷以内,试点期限为2011年至2015年。同时要求,试点工作要按照“台地工业、坡地城镇”的思路,以保障发展、保护耕地、改善生态、节约用地为目标,统一编制方案,分期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