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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闻网讯 截至目前,门源回族自治县共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2个,州级31个,县级82个,创建率达100%,实现全覆盖,并获得全国首批“法治县”荣誉称号。
在创建过程中,门源县结合深入开展“五五”、“六五”普法工作,广泛开展了法律援助乡村行、法律进乡村、禁毒宣传周等法律宣传活动,通过采取以“送”促学、以“讲”促学、以“教”促学等丰富多样的形式,广泛宣传与农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使村民的法律素质、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有明显增强,村级组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村务财务公开等工作得到了有效落实。(作者:赵力莉 马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