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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法定婚龄无助于减少剩男剩女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6日 14:2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汉网-武汉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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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运灿 职员

  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认为应修改《婚姻法》关于“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的规定,建议将法定结婚年龄降至18周岁。她表示,现行法定婚龄导致“剩男剩女”、高龄产妇、未婚同居等现象不断增多。(3月3日《广州日报》)

  就剩男剩女、高龄产妇、未婚同居等问题而言,是否与“结婚年龄过高”有直接关联,让人存疑。再者,即便有关联,也不能如此草率开出药方。

  如今随着思想观念的开放,迟婚已成为一种社会趋势,这并不因法定结婚年龄的改变而转移。一个人大学毕业,大多已经22岁左右,此时一无所有,工作都难找,没存款又没房没车,很难迈入婚姻殿堂。相比法律而言,在实际生活中能够什么时候结婚,比可以什么时候结婚,要有意义得多。

  很多孩子很“早熟”,这也是黄细花认为应该将结婚年龄提前的依据之一。但身体上的成熟不等于心智的成熟,结婚意味着一种责任与担当,绝非开玩笑之举。而现实中很多成年人,也往往有“成年幼稚化”的问题不想长大,同时又因是“独生子女”,依赖性较强。并没有做好独立生活的准备。

  英国在2004年就允许18岁自己决定结婚,但在2005年离婚率就创新高。这说明,婚姻大事不光是法律说了算,还应考虑更多的文化、现实因素。如果说,降低结婚年龄只为了腾出时间让一些不成熟的人经过一次婚姻的洗礼走进成熟,或者解决大龄青年找不到同龄人当对象,那么这样的解决方案,未免与真正的婚姻幸福相去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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