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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郑州3月3日电记者从河南省知识产权局获悉,经过两年的维权诉讼,“二月河”商标注册纠纷维权案近日以二月河维权完胜告终,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裁定不予核准注册“二月河”。这成为河南省知识产权保护协会成立以来的维权第一案。
二月河原名凌解放,是国家一级作家。他创作了清代“帝王系列”历史小说《康熙大帝》、《雍正皇帝》、《乾隆皇帝》等,引起广泛反响。然而,随着作品的走红,“二月河”本人的名字也成为了一些人商标抢注的对象。
河南先风商标事务所总经理王乐天告诉记者,2009年11月底的一天,他上班时意外发现,平顶山两名市民分别在43类(餐饮、酒店)注册了“二月河ERYUEHE”“二月河开凌解放”两枚商标,授权公告期分别是2009年11月6日和2010年1月20日。据介绍,按照《商标法》规定,公告期内,任何与此商标有关联的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提出异议,只要理由充分,该商标就不能得到授权。但3个月公告期内,如果无人提出异议或理由不充分,商标一旦被授权,商标注册人可以自己使用或者转让给他人。
经过两年的维权诉讼,“二月河”商标注册纠纷维权案,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裁定不予核准平顶山市民奎光荣等注册“二月河”商标。至此,二月河商标维权案完胜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