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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日前,市委下发《关于广泛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实施意见》,对本市开展学雷锋活动作出全面部署。
《意见》强调,要充分认识开展学雷锋活动的重要意义,着眼于弘扬践行天津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着眼于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着眼于提升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在推动雷锋精神深入人心上下功夫,在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机制化上下功夫,在结合实际推动发展上下功夫,引导人们以雷锋为榜样,为实现天津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意见》要求,要开展雷锋精神宣传教育,举办学雷锋专题展览,运用文艺形式传扬雷锋精神,办好新闻媒体道德建设栏目,总结推广一批学雷锋活动先进经验,宣传学习雷锋式道德模范,在全社会营造学雷锋的浓厚氛围。开展“学雷锋、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组建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和文明单位志愿服务队,关爱空巢老人、关爱残疾人、关爱未成年人、关爱外来务工人员、关爱困难群体,开展以文明督导、文明出行、文明交通、文明礼仪、保护生态、美化环境、爱园护绿、治安防范、平安消防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志愿服务活动。以青少年为重点人群,把雷锋精神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学雷锋、做一个道德的人”教育实践活动,使广大青少年成为雷锋精神的体现者和传承者。
(下转第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