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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日报讯除“四害”有了新规定,《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于本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规规定,单位、住户的下水道、沟渠、容器积水孳生蚊幼虫的,若警告逾期不改,单位将面临最高1000元罚款,住户最高可罚款100元。
新规指出,病媒生物是能够将病原体从人或者其他动物传播给人的、危害人类健康的鼠、蚊、蝇、蟑螂、蚤类等生物”。按照规定,单位和居民住户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费用,由各自负担。
新规定要求,单位和个人除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外,还应当经常清疏下水道、沟渠,平整洼地,清除室内外积水,控制蚊虫孳生。
如果单位、住户的下水道、沟渠、容器积水孳生蚊幼虫的,给予警告,并限期清理,逾期不改的,对单位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住户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食品生产经营者未落实防鼠防蝇设施,废品收购、建筑工地、集贸市场、禽畜饲养场、花卉市场经营管理者或开办者未完善和落实防范、灭杀病媒生物措施,逾期不改的,都将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记者李晓燕 通讯员索晓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