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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广昌代表:个税宜以家庭为单位征收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5日 11:0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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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上海3月3日电 (记者 包蹇)考虑到家庭经济负担的差异,个人的实际税负能力并不相同。全国人大代表,复星集团董事长郭广昌建议,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人所得税。

  目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以个人为单位对纳税人所得计征个税。郭广昌认为,根据个人所得税调节居民收入、实现收入公平分配的目标和原则,应以家庭为单位征收,即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以家庭中夫妻双方共同所得进行联合申报纳税,申报时根据纳税人家庭中赡养、抚养、就业和教育等不同情况确定不同的扣除数。

  他还建议拓宽私募股权投资业资金来源,逐步建立起一个包含政府、金融机构、境外资本、保险基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企业资金及社会闲余资金在内的多元化资金来源体系。

责任编辑:孙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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