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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华时报:和检查站的人熟是封自我举报信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5日 08:5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京华时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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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货车顺利通过其他检查站,却在延庆县下营综合检查站过磅时超载;担心超载的大货车可以找“领路人”,花钱买路,避开检查。近日,记者在接到大货车司机报料后进行了暗访,发现情况属实。延庆县交通局法制科负责人表示,不排除有个别执法人员与外人勾结,从中牟利。

  下营综合检查站被司机称作“付费站”,透过这种略带嘲讽意味的表达,可以想象司机的无奈与怨愤。司机当然有理由表达不满,所驾货车在其他检查站并不超载,但途经该检查站却屡屡“被超载”,而且超载不是一点半点,动辄一两吨乃至数吨。一旦“被超载”,无论是缴纳卸货费、被罚款还是花钱买路、避开检查,都是额外的成本,搁在谁身上都啧有烦言。

  超没超载,需要严格厘清。超载不是小事,货车超载不仅损害道路寿命,还会给司机乃至行人带来安全隐患,因此对这样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绝不能漠视和纵容。如果没有超载,在下营综合检查站却“被超载”,则可能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地磅出了问题,二是地磅被人做了手脚。如果是前者,就应该尽快维修或更换;如果是后者,则应该严查责任人,并依法依规严惩。

  无论存不存在超载现象,“领路人”收钱免过磅都于法不容。一个很浅显的逻辑是,如果货车超载,车主害怕被罚,宁愿给“领路人”少一些钱也不愿意交罚款、不愿麻烦,这意味着该正常交的罚款进入了少数人的腰包,而没有进入国库,这是截留公共财政;如果货车未超载,通过“被超载”的方式刁难车主,逼车主花钱请“领路人”带路,同样是恶劣的违法行为。

  由于真相未明,尚无法断定“领路人”与执法人员是否勾结,但“带路人”的存在却是一份自我举报信,比如有“领路人”赤裸裸地对车主声称,“我们和检查站的人,还有警察都熟”。所言是否属实,有待调查,但从“领路人”每每能够顺利带领司机避开检查,就不能不让人浮想联翩。

  据报道,去年12月,延庆县交通局曾构筑“三超一疲劳”监管体,坚持流动与固定并举、防控与堵截并举、处罚与卸载并举的治超方针,严打超限超载行为。

  现在看来,面对“领路人收钱免过磅”等行为,不仅交通部门应该监管,公安部门也应该及时介入,这一事件事关法律尊严、事关公民权益,还事关部门公信。相关报道见昨天A10版

  由于真相未明,尚无法断定“领路人”与执法人员是否勾结,但“带路人”的存在却是一份自我举报信。不仅交通部门应该监管,公安部门也应该及时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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