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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节节上涨 单亲妈妈要求抚养费水涨船高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5日 08: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大洋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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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价节节上涨,抚养费却多年原地踏步,市妇联表示该类申诉逐年增多

  (记者 吴瑕 见习记者 张松源) 生活成本不断上涨,孩子开销也逐年增加,但离异后非抚养人每月给予的抚养费却还按照9年前法院判决的500元标准。昨天,记者从广州市妇联权益部获悉,近年来,关于夫妻离异后抚养费问题的咨询与投诉个案在逐年上升,仅去年一年就达330多宗。有律师也表示,伴随着近年来社会物价水平的上涨,要求提高单亲家庭孩子抚养费的案例也越来越多。

  物价上涨抚养费不涨

  2003年,张萍(化名)和丈夫因性格不和而协议离婚,年仅1岁的女儿归张萍抚养。根据当年签订的离婚协议,前夫每月支付500元作为女儿的抚养费。以当年的生活水平,500元对于母女俩的生活是一笔不小的收入来源。然而,从2008年开始,一直没有再婚的张萍感觉钱越来越“不经花”了,随着物价的不断上涨,让她觉得每周一次带女儿去她最喜欢的麦当劳,也成了一项“奢侈的消费”。无奈之下,张萍将前夫起诉至法院,经过法院的调解,张萍和前夫签订一份抚养协议,男方支付的抚养费由起初的500元提高至700元,孩子教育等花销由双方各承担50%。此外,两人还在协议里说明,如遇到物价长时间大幅上涨,或者遇到孩子伤病等情况,抚养费用将再次商议调整。

  市妇联权益部部长揭河告诉记者,去年权益部共受理关于夫妻离异后抚养费问题的咨询就达330宗。揭河指出,由于生活成本增加,单亲孩子的抚养费问题成为了不少家长的困扰,一般前来市妇联投诉的多为单亲妈妈。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宁媛介绍,随着近年来社会物价水平的上涨,她受理要求提高单亲家庭孩子抚养费的案例也越来越多。“这些个案大多是离异达5年以上的夫妻,因为最近这五年来的物价涨幅最大,五年前离异时协议的抚养费明显已经‘入不敷出’。”

  抚养费不够用可再申诉

  有着多年离婚诉讼经验的律师宁媛告诉记者,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父母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宁媛指出,“一般来说,子女抚养费并没有现成的计算公式,法官会参照抚养离异双方的收入、子女受教育的水平以及当时的物价水平来裁量。而因严重疾病或生活无法自理的子女,法官一般还会酌情处理。”宁媛认为,抚养一方一旦觉得抚养费不够用可以再次提起申诉。

  宁媛指出,按照相关的司法解释规定,未成年的或者尚在学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未成年子女,属于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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