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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青松:金牌教练拒交“教练员奖金”,有理吗?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4日 12:1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荆楚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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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京报》载:2005年,中国女子长跑名将孙英杰因向教练王德显讨要奖金一事而轰动体坛,如今,他的丈夫汪成荣又因为奖金惹上了麻烦。2005年,汪成荣被中国残奥管理中心聘为教练,他所带的两名运动员在2008年北京残奥会上获得3金1银。2011年10月,中残联奖励汪成荣149.91万元。得知消息后,汪成荣所在单位、青海省体育工作一大队(以下简称青海体工一大队)要求汪上交奖金由组织重新分配,汪成荣不同意。2011年12月28日,青海体工一大队给予汪成荣停职处理,大队长杨海宁称,“他不肯交钱的话,我们还有其他手段。”

  如果奖金就几万元也许不会发生上述之事,149万元,难免不牵动很多人的心思。金牌教练拒交“教练员奖金”,有理吗?笔者以为,不能简单地说该交或不该交,一方面,尽管是单位派出去的人,但派出去的毕竟不是机器而是人,还要这个人愿去并能去取得成绩,其间个人的能力与贡献不应被忽视,从某种角度说,人被派出去其实是在尽力为单位解决困难,替单位完成任务,再说,中残联体育部把打给汪成荣的149.91万元认定为“教练员奖金”,指向很明确,譬如一个运动员得了奖,总不能说要让全队来分配吧?但另一方面,汪成荣又确实属于青海体工一大队派出去备战2008年北京残奥会的,个人与单位有着很紧密的联系,那么,能否从以下几方面判断呢?

  其一、青海体工一大队在此以前是如何对待同类情况的?比方说,队内的教练、队员被借用时的待遇及相关要求情况,如果以前的人都是无条件地上交了,而且事前,对相关人员告知过,那么,可以试着要汪成荣适当上缴一部分。

  其二、看有关文件规定。正如汪成荣所说,“只要拿出相关文件,说我该上交奖金,那我多少都交,要是拿不出文件,我一分钱也不交。”相关人士称队内有相关文件,只是不便出示。呵呵,既然有,就拿出来嘛,看看对外借人员是怎么规定的,是只要能完成交办的任务就光荣,还是要带回奖金?

  其三、还可以比照其他省市对待同类情况的做法。据称,上海田径教练张敏珍曾两度被借调到中残联,带队参加了雅典残奥会和北京残奥会,其弟子吴春苗曾在2004年残奥会上夺得1金1银,她的上级单位没向她要奖金;教练员金帆曾带出了两届残奥会F11三级跳金牌得主李端,他接受采访时表示:“我参加过两届残奥会,这种奖金是给我们借调去的教练的,不是给我们单位的。”

  其四、国家要有一个统一的规定。面对问题,婆说婆有理,媳说媳有理,各地的做法又不完全相同,所以国家体育总局应该有一个统一的权威的规定,不知道目前有不有呢,如果国家体育总局有相关规定,那此类问题就迎忍而解了,汪成荣该不该被停职也便不问自明了。

  没有那一笔重奖时,倒能和和气气,有了那笔奖金,双方都不得安宁,这是为什么呢?

  稿源:荆楚网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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