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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所条例获通过 旨在保护被拘留人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4日 09:1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广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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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广网北京3月2日消息(记者侯艳)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拘留所条例》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昨天(1日)公布,将于今年4月1号起施行,条例突出了对被拘留人合法权益的保障。12-03-02新闻和报纸摘要全文>>>

  国务院法制办政法司司长丁锋介绍说:

  丁锋:在日常作息方面,明确了被拘留人每天不少于2小时的拘室外活动时间;不得强迫被拘留人从事生产劳动。在检举控告权方面,被拘留人提出举报、控告,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或者申请暂缓执行拘留的,拘留所应当在24小时内将有关材料转送有关机关,不得检查或者扣押。

  条例还在权利义务告知、生活饮食、医疗卫生、会见权、通信权等方面保障了被拘留人的权益。

  此外,条例规范了拘留所民警的执法,保障拘留的正确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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