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华西都市报:“点名”变身“代名”“维权”还是“维脸”?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3日 21: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日前,为迎接即将到来的2012年“3 15”,湖北省工商、质监、食品药监、旅游等7个部门联合发布去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记者发现,被点名企业部分被“某”、“A”代替“遮羞”。省消委有关人士解释称,未直接点名的企业,已积极配合工商、消协处理投诉。如果点名,怕这些企业“不舒服”。

  如今,“人性化”的概念颇受推崇,这已体现在湖北有关部门对于维权典型案例的公布上,也便有了怕有关企业“不舒服”的“人性化遮羞”。只是这么一来,公众必然质疑:“点名”变身“代名”,是“维权”还是“维脸”?

  确实,把严肃认真的“点名批评”,搞成不伦不类的“代名批评”,要追溯起来,也早就不是湖北省有关职能部门的首创。相对而言,只对那些积极配合工商、消协处理投诉的企业才用“某”、“A”代替,似乎也颇显区分“情节”和“态度”的执法理性。可疑惑照样随之而生,当初那些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商家和企业,是否具有同样的“仁慈思维”,对于消费者的合法正当权益,坚持体现出一种“有所侵而有所不侵”的选择性观念呢?

  答案显然是不言而喻的。纵观各个地方、各类性质的侵权行为和事件,在未被查处和打击之前,几乎无一不是能侵便侵,可害就害,让吃透苦头的广大消费者,感到很不“愉快”、极不“舒服”。这就让人奇怪了,侵害消费者权益时毫不顾及别人是否“舒服”,为啥到了向这种违法违规行为曝光“算账”之时,却反过来还要特别在意“圈定企业”的“舒不舒服”?执法本身就该呈现一种刚性和硬性,容不得存有过多柔性与软化。维权案例的“代名批评”,纵有百般说辞和借口,恐怕也经不起如此轻轻一问:是权益受损的消费者“舒服”为重,还是曾经侵权的企业的“舒服”更紧要?

  “点名批评”变身“代名批评”也好,区别表现“善意遮羞”也罢,说白了,还可能在于有关执法部门的掌权之心,可能并没有百分之百地用在“维权”上。故而一年又过,“3 15”又至,公布维权典型案例又无从躲避时,只得策略性地植入一些“代名批评”的花样,既显保护公众权益的天职所在,又能让某些曝光企业领悟其中的“良苦用心”。可这种“两面光”的执法心态,恰恰隐喻和揭示了“违法必究”的自打折扣、自伤公信!

  不仅仅是湖北维权典型案例的公布,当前眼下,各地执法领域“乐做好人,避做恶人”的现象,其实还多有存在。从这个意义上说,要使“维权”不必顾忌“维脸”,“点名批评”不再异化为“代名遮羞”,就很有必要自上而下明确相应的规定:侵权应受实罚,点名须点实名。有了这样的“紧箍咒”和“金牌令”,相信广大消费者就能真正感受到“围观侵权行为”的舒畅与快意了,而实施侵权行为的企业也就在乱作为前有所顾忌了。

热词:

  • 维权
  • 变身
  • 代名批评
  • 舒服
  • 点名批评
  • 代名
  • a
  • 3
  • 15
  • 点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