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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反家暴工作为国家立法提供参考借鉴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3日 16: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红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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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2月29日讯(记者 汤红辉 通讯员 彭迪 实习生 杜洋)为进一步推进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配合国家尽快出台专门的反家庭暴力法,2月27日,全国妇联在人民大会堂组织反家庭暴力立法建议座谈会,湖南省妇联主席肖百灵作为唯一的地方妇联代表在会上介绍湖南反家暴工作经验,为国家立法提供参考和借鉴。

  会议由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陈秀榕主持。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宋秀岩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全国人大内司委、中央综治办、国务院法制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等单位领导,以及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社会组织代表和新闻媒体代表100余人参加会议。与会代表共同回顾了我国反家庭暴力工作的进程,交流了反家暴工作的经验与体会,探讨了制定反家庭暴力法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提出了具体的立法建议。

  肖百灵在发言中简要介绍了湖南反家暴地方立法的主要经验,重点阐述了目前面临的问题以及对国家立法的建议。她说,湖南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高度重视反家暴工作,各级各部门密切合作,不断探索,敢于创新,取得了一定的成绩。2000年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成为我国第一部反家暴地方法规,《决议》出台后,湖南在预防、投诉、评估考核、司法干预、等方面继续探索与创新,先后推出了创建“零家庭暴力社区”、实行社会治安综治考评,试行“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培训基层公安干警,探索多机构合作模式等七个率先之举。

  肖百灵在会上建议,由于地方立法的局限性,实践中仍有不尽如人意之处,要彻底解决家庭暴力问题,迫切需要制定一部专门性、综合性的反家暴专门立法,进一步完善反家庭暴力预防机制、社会化防治服务网络、人身安全保护制度、和反家暴司法保障体系。肖主席的发言简洁精炼,获得了与会代表的一致好评。

  湖南省高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张兰、湖南省公安厅法制处处长刘湘奇应邀参加了此次会议。他们在会后表示,一定会继续发挥部门职能,加强多机构合作,深入开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在司法审判和警察执法过程中,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更多的帮助,积极推动这部惠及亿万家庭的法律早日出台,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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