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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文山市政府办了解到,文山市日前发出《关于对医疗保险费用违规行为实行有奖举报的通知》,对投诉、举报违法违规骗取医保资金行为的个人、单位和组织可给予500元至1000元奖励。
据悉,凡对市、乡、村各级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及其负责人、业务人员或参保职工、居民及离退休人员,利用医保便利,采取伪造病历、虚开处方、冒名顶替等违规违法手段骗取医保资金行为进行投诉、举报的个人、单位和组织都可获得奖励。
根据规定,接到投诉、举报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核查。所投诉、举报事项属实,涉及违规金额在2000元以下的每件奖励500元,违规金额在2000元(含2000元)以上的每件奖励1000元,并为举报个人、单位和组织保密。
(蒋天灿 张志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