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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法律援助条例今起实施 遇家暴可申请法援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3日 14: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四川新闻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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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法律援助条例》今起实施,将家暴首次明确纳入法律援助范围。今日,市法律援助中心联合成都商报推出家庭暴力法律援助行动,对符合条件者提供援助;同时,今日13:30~15:30,市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律师、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的张懿邈律师将值守成都商报热线电话86613333-1,为读者提供法律咨询。此外,今日中午12点,来自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和律师将在省科技展览馆北广场为市民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

  成都商报记者 柏阳月

  又讯(成都商报记者 柏阳月)今起,《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开始实施,明确对矫正人员进行社区矫正前可进行风险评估,同时规定了撤销矫正的情形,明确相关部门权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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