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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网讯(新疆都市报记者张福军 周坤报道)想让孩子跨地区到更好的学校就读高中,2012年将不再是难事。
2月29日,新疆都市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获悉,教育厅日前下发《关于下达2012年普通高中跨地区招生计划的通知》,今年,我区7所普通高中学校(不含兵团)可跨地区招生。
这7所学校分别是乌鲁木齐八一中学、新疆实验中学、新疆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乌鲁木齐市高级中学、乌鲁木齐市第70中学(原铁三中)、乌鲁木齐市第23中学、乌鲁木齐市第101中学(原米泉一中),总计可跨地区招生1370人。
据介绍,各地、州、市教育局要将经自治区批准的跨地区招生计划,纳入当地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当地中考第一批次志愿填报序列和《中考招生指南》。报考志愿要充分尊重考生的自主选择权利,不得限制考生报考跨地区招生学校。同时,跨地区招生的录取工作,必须尊重考生的志愿,坚持“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自治区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厅党组书记赵德忠说:“普通高中跨地区招生必须具备规定的条件,并经过教育厅批准。对于其他擅自跨地区招生的学校,各地要坚决予以制止,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我厅基础教育处反映。违规跨地区招生录取的学生,一经查实,将退回生源地,并全疆通报批评违规招生学校和相关教育行政部门。”
据悉,国家“西部开发助学工程”高中“宏志班”的招生计划另文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