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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营运及商业贿赂将受严惩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3日 11:1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方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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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日报讯 (记者/张西陆 通讯员/刘洪韬)记者从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召开的“三打两建”专项行动动员大会上获悉,该局昨日起至明年1月将开展“三打两建”专项行动。据悉,本次行动主要针对五大领域进行专项整治,同时在打击的基础上,建立健全“4+3”交通运输行业诚信、市场监管体系。

  结合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特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在客货运、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领域,打击非法营运,交通建设工程,打击商业贿赂等重点领域。

  据介绍,客货运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的打击重点是未取得客运站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客运站经营;未取得公共汽车特许经营权、线路经营权,擅自从事公共汽车运营;未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等行为。

  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的打击重点是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只收费不维修或者虚报维修作业项目;未取得许可,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及驾驶员培训业务等行为。

  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包括:口岸区域非法营运,沙井区域长途班车“只许下客、不许上客”强行招揽旅客、垄断客运市场。此外,还包括868黑大巴、假冒出租车等。

  交通建设工程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则侧重于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转包、违法分包工程及弄虚作假、无证(越级)承揽工程任务;施工单位有挂靠行为及弄虚作假(在施工中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等。

  打击商业贿赂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利用工作之便收受红包礼金,行贿受贿;投标人间相互围标、串标;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投标人向招标人(评标委员会)行贿等手段谋取中标等。

  作者:张西陆 刘洪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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