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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被反锁房间坠楼致残 学校被判赔21万元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3日 09: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经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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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学老师误把7岁小学生小杰(化名)锁在午休的房间内,导致小杰惊慌中从窗户处坠落,构成八级伤残。小杰的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起诉学校索赔。记者昨天获悉,西城法院一审判决学校赔偿小杰21万余元。

  小杰诉称,他是北京市某小学二年级的学生。去年4月21日,学生午休时间一过,老师就来到午休房间组织学生去上课。因他睡在上铺,老师没有看清,误以为他已经下床出屋,便把房门上锁。他醒来后,发现同学们都已经去上课,房门无法打开,多次呼救无人应答。受到惊吓后,他从窗户处坠落,导致身体10余处骨折,经鉴定构成八级伤残。小杰的父母作为其法定代理人,起诉要求学校赔偿22万余元。

  开庭时,被告小学表示认可小杰陈述的事实,但称小杰受伤后,学校进行了积极的救治,已支付各项费用共计4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因被告小学工作人员的失误,导致小杰被锁在房间内,经呼救无人应答后,受惊吓从三层楼的窗户坠落,致其身体受伤,小学理应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小杰索赔的各项合理费用,应予支持。法院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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