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人大修法明确不得过度包装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3日 05:2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荆楚网-湖北日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湖北日报讯 据新华社2月29日电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9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清洁生产促进法的决定,修改后的法律规定,企业对产品的包装应当合理,包装的材质、结构和成本应当与内装产品的质量、规格和成本相适应,减少包装性废物的产生,不得进行过度包装。

  与27日提交本次常委会审议的草案二审稿相比,29日通过的清洁生产促进法将草案二审稿中有关条款“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和包装性废物的产生”进一步修改为“减少包装性废物的产生,不得进行过度包装”。

热词:

  • 过度包装
  • 包装性
  • 过度使用
  • 二审
  • 清洁生产
  • 大修
  • 十一届
  • 草案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