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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不得过度包装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3日 04:0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广州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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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清洁生产促进法7月1日起施行

  据新华社电(记者刘奕湛、罗沙)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月29日表决通过修改清洁生产促进法的决定,修改后法律规定,企业对产品的包装应当合理,包装的材质、结构和成本应当与内装产品的质量、规格和成本相适应,减少包装性废物的产生,不得进行过度包装。这一决定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新的清洁生产促进法规定,产品和包装物的设计,应当考虑其在生命周期中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影响,优先选择无毒、无害、易于降解或者便于回收利用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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