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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回音
南方日报讯 据新华社电,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前日联合召开了全国出租车行业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电视电话会议,要求通过实行出租车司机代替班制度,减免休息日经营承包费等方式,使出租车司机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冯正霖表示,这次创建活动要从制度上入手,使出租车司机有尊严地劳动。一是要努力在规范企业管理上取得突破。要加快推进出租汽车行业企业化经营、员工化管理的经营模式,合理确定承包费用;二要努力在保障出租车司机权益上取得突破。重点落实出租车司机的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社会保障权。通过实行出租车司机代替班制度,减免休息日经营承包费等方式,使出租车司机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三要努力在改善发展环境方面取得突破,建立出租车运价与油价的联动机制,及时调整出租车运价,解决出租车司机“停车难、就餐难、如厕难”的问题。
笔者昨日就该会议内容咨询了清远市交通部门,一位科室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没有接到相关方面的通知,清远出租车行业属于承包经营类型,由出租车司机自己掌握休息时间,并无规定每周必须休息一天,具体情况还得在接到通知后再做部署。
在连江路赢之城路口,停着四五辆出租车在等候乘客。司机陈师傅告诉笔者,他在出租车行业已经工作8年了,切身感受到这个行业劳动强度之大。提高出租车司机待遇,除了合理确定承包费用以外,其实最大的实惠还在于补贴油钱。前段时间开始油价上涨,如果能够提高油钱补贴,也就相当于给司机加了工资,是不少司机们期盼的“大礼”。
陈师傅表示,听说有关部门将通过减免休息日经营承包费等方式,使出租车司机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他觉得“对我们出租车司机来说是一件大好事”。如果能够减免休息日份钱,这对司机经济上和心理上都是一种补偿。一方面,司机每月可以少支付份钱;另一方面,司机休息得也更加安心,不再纠结于“不工作就是浪费钱”的矛盾心理,有助于司机调节心情,减少“过劳”的危险。
魏金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