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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网讯(记者饶俊华 刘文欣报道)情人节本来是恋人互相表达爱意的最好时机,而小梅和小凯这对恋人,却因为他人送的一束玫瑰对簿公堂。
2月27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天山区人民法院获悉,去年2月14日,24岁的小凯买了一盒包装精美的巧克力,准备送给女友。两人约好在人民电影院附近见面。下午,小梅前来赴约,小凯发现小梅手中已经捧着一束玫瑰。
“你这玫瑰是哪来的?”小凯问。小梅答:“是朋友送的。”听到这话,小凯大怒,一手抓住小梅的头发,一手持匕首向小梅捅去。小梅边挣扎边呼救,这时,路人从水果摊上拿起一把铁锨打向小凯,将其打倒,路过的群众冲上去将小凯摁倒在地。
还好,事发当日小梅穿的比较厚,虽然被捅了好几刀,只是轻微伤。经诊断,小梅背部多处被锐器刺伤、头部外伤,经鉴定为轻微伤。
天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小凯赔偿小梅医药费共计6600余元。小凯不服,提起上诉,日前,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驳回其上诉,维持一审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