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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高层日本料理店消防违规被叫停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2日 12:3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方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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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日报讯 (记者/杜啸天 通讯员/刘波)记者昨日从罗湖警方获悉,南湖派出所近日在辖区组织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冲刺战役行动中,发现位于罗湖区东门南路3002号华都园大厦的四家日本料理餐厅违规使用灌装煤气,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于是立即制止不让其再使用灌装煤气,并处以罚款。

  今年2月15日,南湖派出所消防民警在对华都园大厦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大厦四家日本料理店存在违反规定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情况,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当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

  近日,南湖派出所对该大厦四家日本料理店进行复查时发现,该大厦四家日本料理店经责令限期改正却逾期未改正,民警依法对该大厦四家日本料理店存在“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消防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六十六条的规定,给予四家日本料理店作出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的罚款。

  据南湖派出所民警介绍,该大厦建筑物层数30层、建筑物高99米,属一类高层建筑,根据《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4.1.9条的规定,高层建筑内严禁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高层建筑内使用可燃气体作燃料时,应采用管道供气。使用可燃气体的房间或部位宜靠外墙设置),因为瓶装液化石油气在搬运使用过程中,容易发生泄漏、爆炸等安全事故,存在消防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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