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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国土资源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严格遵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守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防止城镇建设无序蔓延扩张。
国土资源部强调,从2012年4月1日起,土地管理各项相关工作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数据库为依据。各地要从严审查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编制的城乡建设、区域发展、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等相关规划,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结构和布局安排。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必须及时调整和修改,核减用地规模,调整用地布局。
通知要求各地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保护区布局及管制规则,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后3个月内完成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基本农田划定后,实行永久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加快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引导基本农田整备区内建设用地等其他土地逐步退出。
通知强调,要尽快将城镇建设用地管制边界和管制区域落到实地,确定管制边界拐点坐标,在主要拐点设置标识并向社会公告,防止城镇建设无序蔓延扩张。严格控制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内、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外的规划修改。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其中禁止建设用地边界,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