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李少光:港府“防止贿赂条例”可规管特首及高管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1日 21:1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涉嫌接受“富豪款待”的问题备受社会关注。有政党并要求廉政公署调查曾荫权是否触犯防贪条例。曾任廉政专员的保安局局长李少光表示,香港是法治社会,有信心若廉署接获市民投诉,该署必会依法办事。

  李少光又表示,特区政府于两年前已修订《防止贿赂条例》,新修订规管行政长官须与其他问责官员等公职人员,均同样受利益收受的监管。

热词:

  • 李少光
  • 高管
  • 防止贿赂条例
  • 政党
  • 收受
  • 依法办事
  • 曾荫权
  • 规管
  • 法治社会
  • 行政长官